跨省五险转移的流程如下: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完成转移接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转移个人账户余额
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完成社保关系转出,生成并上传参保人员信息表,同时划转职工社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后,同步参保人个人信息,完成转入,并接收个人账户金额。
处理其他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关系一般不随本人转移。而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跨省际间转移,单位成建制跨省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省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建议
提前规划:在流动前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证明材料,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
及时沟通:在办理转移过程中,保持与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保机构的沟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咨询专业机构: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专业服务机构,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