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航空规定,关于携带充电宝登机的具体要求如下:
容量限制
额定能量在100Wh(瓦特小时)以下的充电宝可以随身携带,无需航空公司特别批准。
额定能量在100Wh到160Wh之间的充电宝需要航空公司批准后才能携带。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禁止携带。
数量限制
每位旅客最多可以携带两个充电宝。
标识要求
充电宝必须有清晰的标识,包括额定能量或其他相关参数。
换算方法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可以通过其容量(mAh)和电压(V)来计算,公式为:额定能量(Wh)= 容量(mAh)× 电压(V)/ 1000。
以3.7V电压为例,100Wh相当于27000mAh的容量。因此,一般情况下,20000mAh以内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是可以直接携带上飞机的。超过这个容量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需要航空公司批准后才能携带。
请根据您的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和容量,对照上述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您将要使用的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