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税率的计算方式通常是将征税对象的数量单位与直接规定的征税数额相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从价定率计征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计征
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复合方法计征 (仅适用于卷烟和白酒):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如果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按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销售价格的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利润) ÷ (1 -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适用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
大城市:1.5元至30元/平方米
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平方米
小城市:0.9元至18元/平方米
其他定额税率的例子
盐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固定税额,如每吨40元至160.80元。
资源税: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课税单位来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幅度。
车船使用税:根据车船数量或吨位来计征。
以上信息提供了定额税率的基本计算方法和适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