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华侨证件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申请材料
填写《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提供本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与出入境记录相符的护照。
提供有效合法居留签证、证件(外文的材料提供翻译件)。
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华侨还需提供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公证书、认证书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或居留证明的附加证明书。
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的华侨还需提供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公证书、认证书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或居留证明的附加证明书。
提供国外永久居留证明、原所在国或国外出生证明等合法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回国定居证明、国外长期居留证、护照、国内亲属街道办证明、本人回国定居申请书等。
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填写《湖北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审批表》,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提供近期小二寸照片两张。
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向全市任一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也可在首都之窗网站提交网上申请并上传材料。
申请人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侨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格,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审核与发证
区侨办受理材料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并开具《华侨身份证明信》。
接件单位通知申请人自取或邮递至申请人。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合适的申请渠道,可以线上提交也可以线下提交,根据个人情况和便利性选择。
在提交申请前,可以提前咨询当地侨务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