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发票以处理退货时,请遵循以下步骤:
退货协议和通知单
凭购销双方签订的退货协议和购方税务机关盖章的红字通知单。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若发票已认证,购方需在防伪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并打印两张加盖公章的申请单。
提交审核
将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提交至所属税局进行审核。
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
审核通过后,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
开具红字发票
将红字发票通知单交给销方,由销方在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发票内容
红字发票的内容应与开具蓝字发票时一致,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发票代码 + 原发票号码”。
账务处理
开具红字发票后,销货方应将红字发票与购货方退回的货品、原蓝字发票放在一起,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由其审核处理。
请确保遵循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