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到医院通常指的是将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关系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或者更改个人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办理停保和核查欠费
在办理社保关系转出之前,必须先办理停保手续。
核查该职工名下是否有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如有,必须先还清欠款。
填写申请表
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两份。
确保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开户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提交申请
向单位提出申请,然后去医疗保险事务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社保卡转医院
登录参保地社保局网站解绑原绑定医院。
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原绑定医院医保收费窗口解绑。
再到需要绑定的医院医保窗口申请绑定,次月生效。
修改定点医院
一般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满1年后,可以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申请变更。
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注意事项
社保转移通常每年有一次机会,在每年的10月至12月办理,次年1月生效。
变更定点医院通常有特定的时间段允许,如每年的第一季度。
如果是工伤职工需要转诊转院,应由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后,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最新的政策和指南,因为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