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的管理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进行设置,其管理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和总裁等,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以下是股份制公司管理的要点:
股份制改造的基础性工作
对拟改造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完成,提供价格依据。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依据《公司法》规定,建立合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议事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及监事、确定公司盈余分配和股息红利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向股东大会负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及日常业务活动。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
明确各管理机构的职权及义务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相关机构应明确各自职权及义务,形成有协调、有配合、有监督的有机组织体。
财务管理
公司应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逐渐完善各项内容,确保规范化运作。
如果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完,不得提取股利。亏损可由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且分配后所剩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运营监督
监事会应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
监事会可以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帐簿和其他文件,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
员工入股管理
员工入股时,公司应对其进行资产评估,并与员工签订入股协议,明确出资金额、占总股份百分比、每年分红方案、双方权益责任及退股方法等。
通过以上要点,股份制公司可以实现有效的管理和运作,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