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的处理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税务机关追缴:
税务机关首先会向纳税人发出追缴通知,要求补缴未缴或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
如果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责任:
如果单位为偷税漏税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补缴与处罚: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纳税人补缴了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并接受了行政处罚,可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除非是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已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累计计算:
对于多次实施偷税漏税行为未经处理的,将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处罚。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案件的处理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