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或学校录取证明等。
审核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迁出手续
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入手续
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领取新的户口本。
请注意,户口迁移证是公民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