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偷税漏税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对国家造成税收损失,还会面临法律制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偷税漏税手段: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伪造:制作虚假的账簿和记账凭证,以假充真。
变造:在真实有效的发票上采用刮、擦、挖补等方法,更改或增添发票记载的内容。
隐匿:故意隐藏账簿和记账凭证,使税务机关难以查实计税依据。
擅自销毁: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擅自销毁正在使用中或尚未过期的账簿和记账凭证。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明销暗记:将部分销售收入不记入账簿。
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
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
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
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审查。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利用税目、税率、税收优惠进行偷税
利用税目进行偷税,如残次品、等外品及联产品、副产品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利用税率进行偷税,如混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界限,兼营不同税率商品按低税率纳税。
利用税收优惠进行偷税,如虚报残疾人、待业人数,设立假合资企业。
其他手段
扩大产品材料成本,如变更原材料计价方法,人为提高成本差异率。
扩大产品工资成本,如扩大工资总额,多提福利费用。
利用发票偷税,如开大头小尾发票,移花接木改变发票用途,非法买卖发票。
公司偷税漏税的法律责任包括: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公司依法纳税,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采取任何形式的偷税漏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