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老板没有给您提供劳动合同,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协商:
首先尝试与老板或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协商,要求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收集证据:
准备能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并交付劳动者。
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诉讼: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记住,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双倍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