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购房并办理户口迁移的步骤如下:
选择落户方式
可以选择将户口迁移到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名下的房产。
如果所在单位有集体户,可以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对于无产权房且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人才,可以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
准备相关材料
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
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需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若房屋为夫妻共有,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
对于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发票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来代替房产证。
提交申请
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手续。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即可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外地人在津买房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两年,或持有居住证并达到一定积分。
积分落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居住证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等。
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等直系亲属投靠政策也有具体规定。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