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事关系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开具接受函
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填写登记表
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档案调动
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原单位盖章
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开具介绍信
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现单位盖章
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移交档案
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完成
-至此,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完成。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确保所有步骤和材料都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以确保人事关系顺利转移。
如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