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生孩子报销的流程如下:
本地生育报销
参保女职工在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应在本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妊娠诊断、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并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待遇。所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予变更。
参保人员在备案登记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异地生育报销
如果在异地住院,需要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办理异地住院转诊手续,并携带转出医院的转诊证明或所住院县外医院的住院证明、合作医疗证、母亲的身份证、准生证明到新农合部门转诊处办理转诊手续。
外地居住或务工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备案。
出院后,需携带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转诊证明(打工或居住证明)、社保卡、母亲的身份证、准生证明到县新农合部门报销。
报销所需材料
住院收费票据
出院证
准生证明
社保卡
母亲的身份证
转诊证明(如适用)
报销标准
新农合对于农村居民生孩子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医药费等。报销比例因地区和方案而异,一般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级别越高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越低。
例如,在长沙,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实行限价内定额补助300元;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新农合定额补助450元。对于病理性产科,如难产、剖宫产等,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报销比例。
报销流程
在医院财务部门办理住院费用报销手续,提交相关票据和新生儿出生证明,等待审核通过后领取报销款项。
完成医院报销后,还需要到所在村委会进行报销,提交医院报销的相关票据和新生儿出生证明,填写报销申请表,等待审核通过后领取报销款项。
建议:
提前了解当地的新农合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
保留好所有相关票据和证明,以便在报销时能够快速提供。
如果需要异地生育,务必提前办理转诊手续,并按照要求携带所有必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