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举报人遭受威胁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向公安机关报案
举报人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立即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电话,并向警方详细阐述情况。
公安机关会积极调查,查明举报人是否受到实质性威胁及其程度,并在职责范围内提供适当的保护。
寻求法律援助
举报人可以向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寻求帮助,了解具体的法律途径和应对策略。
保留证据
举报人应尽可能保留所有与威胁相关的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邮件、视频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警方或律师。
政府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国家有保护举报人的义务。如果举报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并导致严重后果,举报人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通过以上措施,举报人可以有效应对威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