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报销限额为3000元,实际费用低于此限额的按实际支付,高于此限额的按限额支付。
需要个人垫付费用,然后由用人单位汇总后到单位参保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保留好所有相关结算单据和证明材料。
住院分娩费用报销
若持有社保卡和生育服务登记单,可以在京实时结算。
若没有带社保卡或生育服务登记单,则需回单位手工报销。
异地分娩也需回单位手工报销。
报销流程
收集所有相关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和《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单位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异地生孩子报销
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可纳入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无需备案。
个人先行全额垫付费用,保存好相关单据,回京后由单位手工报销。
报销材料
社会保障卡(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或医疗蓝本或领卡证明)。
生育服务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外地户口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出生证(婴儿出生证)。
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提供,可提供复印件)。
收费凭证(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等)。
注意事项
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情况下,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报销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请根据以上信息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