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子贷款的一般流程如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申请贷款
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借款人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所需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资信证明、身份证明、住房所有权证件、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等。
银行调查与审批
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确保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
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明确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办理抵押登记
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提交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发放贷款
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或直接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还款
借款人从次月起开始按月供款,直至贷款结清。
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情况,提前结清需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
结清与注销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建议:
在办理房屋贷款前,借款人应详细咨询银行或贷款机构,了解具体的贷款条件、所需材料和流程。
借款人应确保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以便顺利通过银行的审核。
在签订合同时,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理解并同意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