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的离职流程如下:
提出离职申请
员工需要提前30个工作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向直属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正式的离职申请。
申请通常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包含离职日期及剩余假期、社保和公积金等相关事宜的处理意愿。
进行离职面谈
收到离职申请后,富士康会安排离职面谈,由员工的直属主管和人力资源代表参与。
面谈的目的是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并提供反馈和建议,同时为员工留下良好印象。
完成交接工作
在离职前,员工必须将未完成的任务转交给同事或新接手的员工,并提供必要的文件、报告和信息。
交接过程需确保工作流程的连贯性和高效性,以便新员工能够顺利接手。
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需提交相关文件,如厂牌、工衣、退宿证明等,并确认考勤信息。
离职手续包括领取离职单、填写表格、交还工衣和劳保用品、办理退宿等。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将获得离职放行证明,并可以离开公司。
注意事项
离职申请经主管同意后,需逐级签核,并最终由部长签字批准。
逾期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且未达到自离条件的员工,需联系部门助理协助变更最后工作日,并重新办理交接手续。
自离员工需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四天,收到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指示办理自离手续。
建议在离职前与人力资源部门或直属主管确认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离职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