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困补助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若申请人有困难,可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情况的书面声明,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残疾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调查核实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将在受理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与审批
调查核实后,将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若无异议,将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资金发放
经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资金将通过社保卡等方式发放。
申请材料
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收入证明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
请确保按照上述流程和材料要求提出申请,以便顺利完成特困补助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