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假的计算方式如下:
产前假时长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两个半月。
如果女职工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情况,并且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2个半月的产前假。
产前假工资
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产前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其他相关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工作。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要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建议
提前申请:女职工如希望休产前假,应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并确保获得单位的批准。
医疗证明:如女职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长时间的产前假,应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以获得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工资保障:休产前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应得到保障,按照本人工资的80%发放。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她们在生育前有足够的休息和调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