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背书是指持票人(背书人)将银行本票上的权利转让给他人(被背书人)的行为。以下是银行本票背书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背书人填写
在银行本票背面的“背书”栏内,背书人需签名或盖章。
加盖单位预留银行的印鉴。
注明背书日期。
被背书人信息
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受票单位的名称。
票据交付
将填写好的银行本票交给被背书单位。
证件查验
向被背书单位交验有关证件,以便其查验。
背书连续性
银行本票的背书必须连续,即每一个背书人应是前一个背书人的被背书人。
特殊条款
如果票据正面注有“不准转让”字样,则本票不得背书转让。
背书人也可以注明“不准转让”以禁止进一步转让。
若背书栏不够使用,可以加附粘单,并确保粘单内容与票据背面背书部分一致。
完成上述步骤后,被背书人即成为银行本票的新持有人,享有本票上所代表的债权。需要注意的是,背书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人签章,未记载这些事项的背书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