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双重户口的处理原则是“保留合法真实、注销非法虚假”,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调查核实
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应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每个户口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注销原则
经调查核实后,属于重复登记的户口应予以注销,具体为注销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对于来历不明、依据不足、违规办理的户口,应坚决予以注销。
手续与证明
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重复户口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等。
户口登记机关在注销重复户口后,应出具注销证明,以便居民办理其他社会事务。
主动申请与选择
双重户口人员可主动申请注销其中一个户口,并选择保留当前常用户口。
公安部门会尊重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和意愿,在注销不常用的户口时,需出台相关指导细则,完善证件等后续变更流程。
证件变更
户口注销后,需拿注销证明和未注销户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分别到相关部门如房管、银行、民政局等办理证件变更手续。
限制与解除
在调查核查期间,公安派出所会暂停相关人员的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业务,核查处理完毕后,由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解除限制。
综上所述,双重户口的处理需要遵循公安部门的调查核实原则,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重复户口,并需办理相关的证件变更手续。建议当事人尽早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处理双重户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