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存款的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
如果存款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存款或者是夫妻双方的存款,在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
个人所有的存款
如果存款是离婚后一方的存款,属于一方个人所有,除非双方有其他约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家人,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这部分婚内转移的财产。
证据保留
为了保护自己的存款,可以考虑在婚前或婚姻期间保留相关证据,如存款单、资金流水等,以便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能够证明存款的归属情况。
分开账户保管
如果有多个银行账户,可以考虑将存款分别存入不同的账户中,这样可以在离婚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防止对方恶意转移或侵占。
综上所述,离婚后的存款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优先遵循双方的约定,协商不成时可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