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逃跑的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
未使用暴力脱逃
寻找机会:罪犯会寻找合适的时机和条件,乘司法工作人员不备时逃跑。
创造条件:罪犯可能会利用周围环境中的各种条件来制造逃跑的机会。
使用暴力脱逃
暴力行为:通过对司法工作人员施加殴打、捆绑等暴力行为来摆脱监管。
胁迫行为: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来迫使司法工作人员放其离开。
此外,罪犯在逃跑时可能还会考虑以下因素:
逃跑路线:选择人少的路线、较隐蔽的地方或离案发地较近的地方,以减少被抓到的可能性。
现场处理:有些罪犯在作案后会先返回现场,确认受害人是否死亡,并根据情况决定是继续藏匿还是立即逃跑。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逃跑,都不影响其构成脱逃罪。脱逃的形式和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建议:
加强监管和安保措施,防止罪犯利用漏洞逃跑。
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确保在押送和监管过程中能够有效防止罪犯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