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单位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武汉地区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比例
武汉地区企业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武汉地区非企业单位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均不得超过12%。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月缴存额计算公式:月缴存额 = 单位缴存部分 + 个人缴存部分
单位缴存部分 =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公积金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部分 =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公积金缴存比例。
举例说明:
张某2021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0元,月缴存额为482.4元。
张某的公积金缴存比例 = 482.4 ÷ 2 ÷ 2010 = 0.12 = 12%。
2024年武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3555.25元,下限为2210元。
建议:
单位在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合法合规。
职工在计算个人月缴存额时,应使用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并乘以个人和单位共同的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