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拆迁安置房的差价补偿问题时,以下是根据最新政策法规和流程的简要步骤:
协商差价
被拆迁人与拆迁办或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提出自己的困难并请求协助。
详细阐述自己的经济状况、家庭情况以及对拆迁补偿的期望。
差价计算
安置房按每平米的基本平均定价,结合制定的各层次差价系数,再按各户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出各户的实际价格。
评估和缴纳税费
双方带着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并缴纳评估费。
税务部门审核后,出具契税单,并缴纳契税。
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审核后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申请裁决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被拆迁人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法律途径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补差价款开发票
征迁人根据被征迁人提供的银行缴款回单,开具统一的票据作为结算凭证。
待被征迁人全部清缴差价款后,对应开具正式含税发票。
如果拆迁安置房没有足够资金补差价,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拆迁办归还剩余补偿款,以便完成安置房的购买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注意时效性和法律程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