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申请生育险的流程如下:
确认怀孕并进行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教师在确认怀孕后,需携带有效户籍关系证明(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结婚证)等相关资料,前往所在事业单位完成生育保险就医登记手续,并选择好未来产妇产前体检与生产过程中可信赖的医疗机构。
办理生育许可资格证书(准生证)
教师必须在怀孕满三个月之内,携同配偶及其各自的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单位或所属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许可资格证书,即“准生证”。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申请生育津贴
待分娩完毕之后,夫妇二人应将先前的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格、加盖了医院公章的分娩出院证明、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等所有已准备齐全的材料上交至单位相关负责人手中,由他们代为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以期顺利获得生育津贴。
申报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申报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申报人出院记录复印件,如为剖腹产需另提交手术记录复印件(需从医院病案室复印后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
审核与发放生育津贴
教师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生育津贴报销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单位会对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然后提交给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进一步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生育津贴发放到教师个人银行账户中。
建议教师在申请生育险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步骤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顺利领取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