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个税)的计算方法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人民币。
计算累计收入:
将一年内每月收入累加得到累计收入。
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从累计收入中减去起征点金额乘以累计月数。
计算累计专项扣除:
从累计收入中减去五险一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计算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也需从累计收入中扣除。
计算累计其他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如捐赠等)。
计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将累计收入减去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应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查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累计应补(退)税额:
将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最后减去累计已预缴的税额。
得出当月应缴(退)税额:
如果是在一个月内计算个税,则使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当月应缴(退)税额。
例如,如果某人的年度累计收入为120,000元,五险一金每月扣除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那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0 - (5000×12)- 1,000×12 - 2,000 = 120,000 - 60,000 - 12,000 - 2,000 = 56,000元
```
根据税率表,56,000元属于第2级,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则应缴税额为:
```
应缴税额 = 56,000×10% - 2,520 = 5,600 - 2,520 = 3,080元
```
请注意,以上计算仅为示例,实际情况中需根据具体收入和扣除项目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