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规定,对于托运护肤品,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1. 每种护肤品限带一件,且每瓶容器的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
2. 总的容积(包括所有护肤品)通常不得超过1升。
3. 托运的液体护肤品应放入透明、可重新封口的塑料袋中,以便安检人员进行检查。
4. 托运的化妆品总重量通常不得超过5千克。
5. 托运的液体、凝胶状和带压缩气体的护肤品要以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承载,并整齐地放入容量不超过1公升、可再封口的透明袋内。
请在出行前确认所乘航班的具体规定,因为不同航空公司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