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的规定,春节期间的工资计算如下:
1. 法定假日(2月8日、2月9日、2月10日)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300%。
2. 休息日(2月7日、2月11日、2月12日、2月13日)加班,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则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200%。
3.除夕(2月7日)被纳入春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如果安排加班且不能补休,则按日工资的200%支付工资。
具体计算公式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月工资基数 ÷ 21.75天 × 300% × 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 = 月工资基数 ÷ 21.75天 × 200% × 加班天数
以月工资基数5000元为例,如果在2016年春节初一至初三加班3天,则加班工资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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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 = 5000元/21.75天 × 3天 × 3倍 ≈ 2069元
```
请注意,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可能因公司政策、劳动合同等而有所不同,建议劳动者在入职时与公司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