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发生工伤后,应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及时报告与治疗
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将工伤职工送往定点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确保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避免瞒报和漏报。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事故报告、医疗证明等。
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理与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将受理申请;不完整的,将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包括现场勘查、询问证人等,确保事实清晰。
作出决定
基于调查结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送达与执行
工伤认定决定书将在作出之日起20日内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认定为工伤,单位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赔偿金。
工伤待遇申请
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可以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申请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争议处理
如果单位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若劳动行政部门开具认定书,单位仍需按照认定结果支付相应待遇。
法律途径
如果单位拒绝承认工伤并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包括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单位在发生工伤后及时、规范地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也应积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