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货发票丢失时,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救:
补开发票
联系开票单位,请求补开发票。
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购买方的身份证明、购买日期和金额等信息。
报备税务局
如果补开发票有困难或无法补开,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备丢失情况。
声明作废
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遗失声明,声明丢失的发票作废,防止被他人恶意使用。
发票登记管理
财务人员应设置发票登记本,记录购入和开出的发票信息。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单位需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客户需回签确认。
保存记录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保存5年,以备查验。
请尽快采取行动,遵循正确的程序,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需要进一步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