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的大写金额应该使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并且使用中文繁体数字。具体书写规则如下:
1. 数字金额前应注明“人民币”字样。
2. 数字金额应使用以下中文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
3. 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
4. 金额数字到“分”为止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5. 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6. 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例如,如果发票上的金额是人民币123456.78元,那么应该写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陆元柒角捌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