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航空规定,关于携带充电宝登机的具体要求如下:
容量限制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可以随身携带,无需航空公司特别批准。
额定能量在100Wh到160Wh之间的充电宝,需要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禁止携带。
数量限制
每位旅客最多可以携带两个充电宝。
标识要求
充电宝必须有明确标识,注明额定能量。
电压换算(以5V接口为例):
100Wh等于20000mAh(毫安时)。
160Wh等于32000mAh(毫安时)。
因此,如果您携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并且总容量在20000mAh以内,您可以将其随身携带上飞机。超过这个容量或额定能量的充电宝,需要航空公司的批准,并且每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数量不得超过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