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法中关于工资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基本工资计算
月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 出勤天数
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
加班工资计算
工作日加班:不低于工资的150%
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不低于工资的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工资的300%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雇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其他规定
雇主不能非法解雇员工,否则劳动者有权索赔
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需要时不得超过三小时
病假工资根据工龄和病假时间有不同的比例发放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劳动法规定,具体计算时还需参考最新的地方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