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车船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
每辆车年税额为18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
每辆车年税额为30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
每辆车年税额为42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
每辆车年税额为72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
每辆车年税额为15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
每辆车年税额为3000元。
4.0升以上的乘用车
每辆车年税额为4500元。
此外,车船税的计算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税。
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这些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内所有需要缴纳车船税的乘用车。具体的税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缴纳车船税前,查阅最新的《河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