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未生育证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关材料:
准备材料
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结婚登记本。
夫妻双方提供一寸照片。
如果需要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前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或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夫妻双方需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办理未生育证明。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身份进行核实,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未生育证明。
办理流程
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未婚的介绍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籍贯,并加盖公章。
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准备好的文件。
工作人员会进行网上填写并出单,核对信息无误后即可领取未生育证明。
特殊情况
如果当事人已经离异,则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如果当事人已丧偶,则需要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明。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计生办,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未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