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且责任全部归咎于一方时,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赔偿:
交强险赔付
保险公司首先使用交强险的限额进行赔付。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第三者保险赔付
如果交强险的赔付限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超出部分将由第三者保险(商业险)承担。商业险的保额应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
超出保险限额部分
如果商业险的赔付限额也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剩余部分将由全责方自行承担。
索赔材料
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包括保险单、索赔申请、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保险公司核实并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项目
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规定。
定损估价
保险公司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定损,确定损失金额。定损结果将作为赔偿的依据。
赔款审核和支付
保险公司审核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材料后,如果材料真实可靠,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偿款。赔偿款支付后,被保险人应向对方支付维修费用及相关费用。
总结:
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全责情况下的赔偿流程包括交强险和第三者保险的赔付,以及超出保险限额部分的自行承担。被保险人需要提交完整的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将进行审核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