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开四停四”规定的处罚如下:
扣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开四停四规定的,将被记3分。
罚款200元:
同样根据上述法律条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开四停四规定的,将被罚款200元。
按天计算违法行为:
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行为按自然日数量计算违法次数,即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内只处罚1次。
违章处理方式:
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接受处理。
建议车主在驾驶车辆时严格遵守“开四停四”的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