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时开发商不给开发票,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催告:
首先,购房者应当及时催告开发商要求开具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投诉举报:
如果开发商在催告后仍未提供发票,购房者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由国税部门对开发商严肃处理并督促其尽快开具发票。此外,购房者还可以携带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合同(如有贷款)、开发商收款收据或首付款发票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举报,要求开发商依法开具发票。
协商:
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尽快开具发票。在协商过程中,购房者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途径:
如果上述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咨询律师,准备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开具发票,并可能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收集证据:
在维权过程中,购房者应当注意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这些都是证明交易存在和金额的重要证据。如果开发商拒绝开具发票,购房者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下对方的承诺或拒绝行为,以便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使用。
总之,购房者在遇到开发商不给开发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催告、投诉举报、协商和法律途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购房者也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