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办理居住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居住登记申报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管站)申报居住登记,且只能在一个地方办理居住登记。
提交申请材料
申领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后,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并出具受理回执。
准备必要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
居住地合法居住场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
审核与制证
公安内部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打印《廊坊市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由申领人签字确认,民警签字确认后报所(站)主管领导审核,所(站)领导审核同意的,在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写意见,然后对《廊坊市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拍照上传,提交区县级流管办审核签发。对居住证申领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领人理由。
领取居住证
申办人持居住证领取凭证办理,收回凭证后发给居住证。流动人口领取居住证,窗口单位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办理,收回凭证后发给居住证。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确认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并且材料齐全。
留意办理进度,及时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