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收到对方作废的发票时,您应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核实发票作废情况
确认收到的发票是否确实已经被对方作废。
处理未认证发票
如果发票未被勾选认证,您可以将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退还给对方。
处理已认证发票
如果发票已经被勾选认证,您需要在申报增值税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在申报时,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进行进项转出。
销售方根据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然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购方。
账务处理
对于已抵扣的发票,如果对方作废后货物退回销售方,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红字)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如果货物不用退回销售方,则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记录和报告
财务人员应仔细核实、归档并及时记录发票作废原因,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与对方沟通
与对方单位联系,查明发票作废的原因,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善后处置措施。
请确保遵循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和流程,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税务专管员或专业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