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买房的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者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准备首付款及相关文件
购房者支付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取较低值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提供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
办理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购房者、卖房者及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银行复审及放款
银行复审通过后将房款支付给卖方,并向卖方的银行转账。
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并与买方、律师一起办理过户及向买方的贷款银行抵押。
领取房产证
若房产证押在贷款银行,还清房贷后,银行会提供一张盖章的单子,购房者可凭此单去银行领取房产权和他项权证。在此之前,需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将贷款注销。
办理初始登记及测绘
确认房产已进行初始登记,房地产开发商需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给房地产主管部门。
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有些开发商会提供现成的盖章表格。
拿测绘图,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图,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进行测绘。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以及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等。
缴纳相关税费
办理房产证还需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
领取房产证
按照管理部门给出的通知书上的时间,准时去领取房产证。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或按揭服务公司代办相关手续,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购房者需确保所有提供的文件真实有效,以免影响贷款的审批和房产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