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准备资料
个人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安置协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交接单:证明已接收房屋的文件。
契税发票:缴纳契税后的发票或完税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户口薄等。
办理不动产登记
填写申请表: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提交资料: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至不动产登记中心。
身份核验: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
缴纳相关费用:包括登记费、印花税等。
等待审核: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部分情况下需要公告或公示。
领取产权证: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通知领取产权证,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具体流程
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产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拥有权证。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动迁房办理房产证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
若房屋未满三年,可能不允许交易,需注意相关政策和风险。
若被征收人去世,需办理公证或通过法院判决,并携带相应法律文书。
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