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裁员通常会遵循以下步骤和手段:
提前通知
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提出裁减方案
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并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公布裁减方案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他裁员手段
公开宣布裁员:公布各部门裁员比例,由部门经理提交裁员人员名单,报主管领导和公司审批后实施。
末位淘汰: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每年每个部门淘汰考核排名最后的员工。
部门合并或业务板块撤销:通过减少工作岗位和职位,变相裁人。
其他软性手段:如降薪、调岗、全员竞聘、起立再坐下、双向选择等。
规避补偿金
为降低补偿金,部分国企可能采取如先降薪再裁员、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再裁员、让员工转至合资不控股公司等手段。
其他考虑因素
对于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员工,国企在裁员时通常会给予特别考虑。
了解这些裁员手段和流程有助于员工在面临可能的裁员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