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在法律上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并愿意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具有以下特点:
承诺的作出: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
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不能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承诺的方式:
承诺通常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也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
承诺的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但撤回的通知必须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的效力:
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
承诺是合同成立的重要环节,它标志着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了一致,并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