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章的保管应遵循以下措施和原则:
专人负责
财务章必须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开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安全存储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印章保管人离开办公室或下班时,必须将印章锁入抽屉或保险柜。
交接手续
财务印章保管人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必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时间、枚数、名称等。
使用审批
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将印章交予他人使用或保管。
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和使用审批流程,以确保印章的安全与合规使用。
定期检查
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公章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如发现损坏或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保障财务章的安全,防止印章被滥用或遗失,确保单位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