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起始时间 :军龄从批准入伍之年开始计算,当年无论何时批准入伍的都算作一年。递增方式:
从第二年起,每年1月1日起递增一年,直到转业、复员、离休或退休命令下达为止。
特殊情况
普通高等学习期间可一并计算军龄,但仅限于计算住房补贴、自主择业或地方大学生转业时。
义务兵从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军龄。
职务和工龄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任现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年限、配偶随军并取得常住户口年限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等时间,统一为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在军队从事特定职业(如护理、教学)的转业后,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
合并计算
转业后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龄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时间不计入工龄。
其他规定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具体标准依据军龄、职务等级、奖励等因素确定。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也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以上是转业军人军龄计算的基本规则。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应参照最新的官方文件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