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所得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和公式:
1. 确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财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2. 从资产可变现价值中扣除以下各项:
资产的计税基础
清算费用
相关税费
债务清偿损益(债务的计税基础 - 实际偿还金额)
3. 如果企业有未分配利润、公积金和公益金,也需要从资产可变现价值中扣除。
4. 最后,从上述结果中减去实缴资本。
清算所得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
清算所得 = (资产可变现价值 - 资产计税基础 - 清算费用 - 相关税费 + 债务清偿损益) - 实缴资本
```
其中:
资产可变现价值是指企业清理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完成清算后,所剩余的全部资产折现计算的价值。
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清算费用包括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相关税费指的是企业在清算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
债务清偿损益是指债务的计税基础与实际偿还金额之间的差额。
实缴资本是指企业设立时股东实际投入的资本。
请根据具体情况,使用上述公式计算清算所得,并依法缴纳相应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