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户口簿、结婚证、户籍证明等)。
填写申请表
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业务网点填写《委托提取还贷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交申请
携带所有准备好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业务网点提交申请。
审核与签订协议
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或《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
建立委托关系
签订协议后,公积金中心与委托人建立委托提取还贷关系,委托人即可成为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的委托人。
提取公积金
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公积金中心会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到委托人的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非配偶或直系血亲的受托人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如外省市户口本、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提取额度通常不得超过上一自然月度实际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金额,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00元。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委托他人提取公积金。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以获取详细信息和具体操作指引。